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备注:1.录取原则: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以初试成绩高低次序录取,若初试成绩仍相同,以复试专业、复试综合能力、复试英语次序成绩高者依次录取。
2.若有异议,咨询电话:0931-2976042;邮箱:9455228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