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相关文件精神,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2024年经济管理学院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8人,其中企业管理专业 17人,会计学专业 11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30 人。
三、复试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2.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为1201或1202),且统考科目相同,非统考科目相近。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公布的2024年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
3、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和研究生培养要求与初试成绩等因素,择优遴选产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原则上不低于1:1.2进入复试。
四、复试内容
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具体内容包括:
(一)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④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教务处红章(或成绩管理专用章)的前7个学期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③毕业证、学位证(带照片面复印到A4纸)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④考生人事档案中的四年八个学期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档案或人事管理部门红章)。
(3) 所获各类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幅面复印。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体检用)
(二)体检
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给考生发体检表、贴本人照片,学院在体检表上盖章。考生持学院盖章的体检表到校医院测体温、缴费40元后体检。
(三)专业知识测试(面试)
内容:专业知识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管理科学与工程主要参考书目《管理学》《运筹学》;企业管理主要参考书目《管理学》《战略管理》;会计学主要参考书目《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此项成绩满分100分。
(四)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此项成绩满分100分。
(五)外语水平测试(面试)
内容: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日常交往过程中用英语交流沟通的能力和专业外语能力,此项成绩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学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此类考生除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以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复试时间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比例为30%)、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比例为30%)及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比例为40%)三部分成绩按照比例折算,折算后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知识测试*40%+外语水平测试*30%+综合能力测试*30%)*50%
七、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公布成绩,届时学生可登录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到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询。
八、复试费
1、根据甘发改收费[2009]304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
九、复试的复议和监督
1、考生如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之内,可向研究生院、纪委和学院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给予解释和答复。
2、纪委、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经管学院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
举报邮箱:gcq0820@163.com
举报电话:0931-2973907、0931-297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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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