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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相关

Q:我怎样才能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1、学生在弹性学制内(双学位的学制一般为2年)修满双学位规定的学分(含学位论文,约65学分),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兰州理工大学双学士学位证书”。

2、基本学制内未完成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学业又不申请延长学制以及在弹性学制内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其已取得的学分超过30学分者,发给”兰州理工大学辅修专业证书”,低于30学分者,作为其主修专业的选修课成绩计入本人学习档案,并可冲减主修专业规定的相关选修课学分。

3、未达到双学位的要求,不影响其主修专业的学籍、毕业学位。

4、修读经济管理双学位课程的学生须在大学四年级第二学期开学五周内,根据所修课程是否分别满足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在优先满足主修正常毕业学分的前提下,向双学位专业开设院系提出证书资格申请。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证书。

5、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者,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6、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双学位专业学习同时终止。

7、学生毕业或结业时未修满双学位专业要求的课程学分,其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仍保留在本人成绩单中,课程性质可由主修院系确认调整。

8、双学位专业的学位资格审查由开设双学位专业的院系负责,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审查工作分段进行。

9、学生中止修读双学位时,需在向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双学位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双学位专业开设院系审核、并在教务系统确认后生效。

10、学生毕业后,应将双学位的成绩单按照兰州理工大学学籍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并交档案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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